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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科生教学工作(旧)
电子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18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的通知
2022-01-14 17:05     (阅读:)

各位同学:

学院将在下学期期初开展2018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。现对相关安排做如下说明:

一、实施依据

2018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认定按照《2018级创新学分认定文件》(见《附件1》)执行。

二、材料要求

1.纸质档材料:《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》(见《附件1-1》里的《附件2》)和其他证明材料。

2.电子档材料:每位同学应填写《电子工程学院2018级xx专业xx班创新学分统计汇总表》(见《附件3》),由各班学委汇总至一个表中。

三、工作安排

1.《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》和其他证明材料的纸质版在2月25日(下学期第一周周五)15:00前由各班学委收齐后统一交到气象楼223办公室。

2.《电子工程学院2018级xx专业xx班创新学分统计汇总表》电子档由各班学委汇总后,在2月25日(下学期第一周周五)15:00前返回学院。

四、申报说明

1.请严格按照《附件3》标黄的首行示例格式填写自己的创新学分获取情况。

2.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报。每一条加分项需要附相应的证明材料纸质版,部分情况说明如下:

①如果证明材料上有很多人,请勾画出自己的信息;

②学术讲座按照表格示例,在表中填写清楚时间、地点、主题,并附1份总结报告;

③外教课证明材料:在压缩文件“附件4《外教课盖章成绩单照片》”中找到自己成绩信息所在的页面,打印并勾画出自己的成绩信息。

④证书等重要材料,只交复印件,上交材料一律不返回。

五、材料整理

1.每位同学按照申请表在上,证明材料在后的顺序整理材料。材料排放顺序与《附件3》“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报”栏里的顺序一致。每位同学的所有材料用订书机订在一起,

2.各班学委按照学号小的在上,大的在下的顺序排放材料。

六、工作咨询

若有疑问,请在2月17日以后到学院教务办咨询。

电子工程学院

2022年1月1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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